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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福山新福新生活超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3-04-08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澄迈福山新福新生活超市注册地址:澄迈县福山镇福桥北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李丹身份证号:4302231988****3528
    直接责任人:李丹
    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7LD4U607案件分类:食品类
    案件名称:澄迈福山新福新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 处罚 〔2022〕SJ175号
    文书扫描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澄市监食综移函﹝2022﹞044号)文件所示,2022年11月8日,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澄迈福山新福新生活超市经营的黑芝麻(购进日期:2022-10-06、2022-10-24)进行抽样送检,样品经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澄市监食综移函﹝2022﹞045号)文件所示,2022年11月8日,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澄迈福山新福新生活超市经营的花生仁(购进日期:2022-10-06、2022-10-15)进行抽样送检,样品经海南威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1、没收违法所得:200.7元; 2、罚款:50500元。
    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3.03.14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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