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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杨*喆行政处罚的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3-07-09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项  目

      基本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喆

      处罚机关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案件名称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未取得知情同意案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鲁卫医罚[2023]005号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事由

      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未取得知情同意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370104******1913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喆

      处罚结果

      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6月16日

      行政处罚公示期限

      2023.6.16-2024.6.16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或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sgs/xzcf/202306/t20230619_435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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