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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儋州那大陈春爱蔬菜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3-07-16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儋州那大陈春爱蔬菜摊注册地址:儋州市军屯农贸市场C栋A05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陈春爱身份证号:4600291965****2866
    直接责任人:陈春爱
    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5T8NWY04案件分类:食品类
    案件名称:儋州那大陈春爱蔬菜摊(陈春爱)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儋市监处罚〔2023〕178号
    文书扫描件:

      

      儋市监处罚〔2023〕178号-食品流通-上传.pdf

    主要违法事实:儋州那大陈春爱蔬菜摊(陈春爱)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小白菜),货值金额为45元,违法所得为45元。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处以:1.没收违法所得45元;2.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2045。
    处罚机关: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时间:2023.07.03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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