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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时间:2023-11-25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企业(商户)名称: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注册地址:澄迈县老城镇澄江路四季康城2号商铺13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
    负责人姓名:吴英玲身份证号:4600271993****8224
    直接责任人:吴英玲
    社会信用代码:92460000MACLFDR23G案件分类:化妆品类
    案件名称: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经营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化妆品案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澄综执罚〔2023〕SJ033号
    文书扫描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6月26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澄迈县老城小玲花季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店经营的MEI DU LAN美杜兰养护天然海藻面膜(批号:YZ23031001F )进行抽检,经检验,该产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要求,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和内容: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45元; 2、罚款人民币11000.00元; 共计罚没款人民币11245.00元。
    处罚机关: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时间:2023.10.20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2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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