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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61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闵凌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力以推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议”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先后出台《江苏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医养结合作为主要任务之一统筹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增设“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专章,为推动医养结合提供法制保障。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推进健康江苏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力抓手,新时期人口老龄化、新型城镇化趋势下做好医养结合高质量服务的有效路径,省委一号文件连续5年将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全省已组建县域医共体157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医共体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全覆盖。在2023年公布的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监测评价中,我省排名全国第三;12个案例入选全国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数量全国第一。2024年,国家卫健委在我省东台市连续举办三期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东台经验做法。

      一、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一方面,县级龙头医院建设全面加强。积极推进县级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县医院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推荐标准达标率均达100%,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一位,三级县医院从2015年的39家增加到80家。深化结对帮扶,组织16家大型三甲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15个县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向帮扶医院派出管理和技术骨干3573人次,开设名医(名师)工作室91个,帮助开展新技术286项、修订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等制度384项。大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建成县级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孕产妇救治中心共445个,促进危急重症救治同质化、规范化,提高救治成功率。另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长期下沉基层服务,全省基层机构建成专家工作室1673个、联合病房开放床位7325张。依托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编制推广13个基层常见病综合防治指南。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领办比例达95%。全省现已建成社区医院453家、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200个及相关功能中心100个、基层特色科室1200个、五级中医馆259个。2023年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去年同期增长13.8%,由基层上转患者较去年同期增长2%。县域医共体建设地区基层机构门急诊量占比67.76%,较2019年提高4.22个百分点。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加大政策支持,推动有条件的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增设护理院,支持养老机构与临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截至2023年底,全省两证齐全的医养结合机构达到869家,80%以上的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全省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养结合机构达655家,占医养结合机构总数的75%。全省453家社区医院,基层特色科室中老年病科、康复科等服务老年人的特色科室达到40%左右。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达到35.8%。

      二、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江苏省“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老年人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并实现评估数据全省共享共用”。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明确相关医疗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表(试行)》开展评估,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医疗护理服务。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医保等部门,推动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和结果共享互认,共同为老年人提供所需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江苏健康通”实现包保团队和基层医务人员利用手机端实时录入重点人群日常管理服务和健康监测信息,同时,在全国率先依托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居民健康档案浏览器,整合重点人群健康信息,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此外,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民政厅探索畅通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与各级民政养老服务数据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加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共享分析,依托江苏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和“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等,建设全省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统筹做好数据衔接,分级分类开展相关服务。“江苏老龄健康”微信公众号专门发布了全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电子地图,方便老年人及家属查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三、医养结合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加大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打造“学历教育+实习实训+职业培训”的人才培养模式。省政府与民政部共建高层次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作项目,建设全国首家本科以上学历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养老服务与管理学院。2023年在全国率先创设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职称制度,将养老护理专业纳入卫生序列管理,首批通过职称评审168人,打通了职业发展瓶颈,社会反响热烈。在继续教育方面,针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省卫生健康委遴选50名专家组建省级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专家库,在13个市设立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基地,将医养结合机构医护人员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训范围,每年围绕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医疗、护理、康复、心理、营养、安宁疗护等重点内容开展线上和线下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的“医康护养”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累计培训超过3万人次。针对护理员,民政部门建立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激励制度,实施康养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护理员大练兵、大比武,累计培训近50万人次。

      四、是政策及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卫老健〔2020〕6号),明确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此外,国家也已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医疗卫生社会办医发展:一是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规定的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医疗机构提供符合条件的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三是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省级财政切实加大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支持力度:一是设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根据本行政区域老年人口自然增长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建立稳定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24年省财政安排资金9.6亿元,比上年增长2000万元,用于补助各地支持包括建设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二是设立江苏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金分配,各地可统筹因素法分配资金用于护理院优化提升等民生实事项目,支持医养结合事业发展,2024年拟支持建设30家标准化护理院。

      五、医养结合服务宣传推广持续加强。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宣传报道,推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服务共享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全省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电子地图,方便老年人及家属查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相关信息。《人民日报》《央视新闻》《健康报》《新华日报》等主流媒体对我省医养结合有关工作开展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公众对医养结合服务的认知和接受度。我省还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医养结合事业和产业,对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在区域总量、空间布局、床位单体规模上不作限制。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并按规定享受投融资、用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大型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不断提升县域内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城乡老年人群就近就便提供更多更优的医养结合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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