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188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严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域健康共同体,建设高品质健康江苏”的提案收悉,结合省医疗保障局、省民政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以基层为重点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推进建设高品质健康江苏的有力抓手。省委一号文件连续5年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2019年,我省启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2020年,组织24个县区参加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国家级试点。2021年,在全省69个涉农县区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组建县域医共体157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医共体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全覆盖。在2023年公布的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监测评价中,我省排名全国第三;12个案例入选全国县域医共体建设和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典型案例,数量全国第一。2024年,国家卫健委在我省东台市连续举办三期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东台经验做法。
一、推进机制持续完善。202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6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县级党委、政府承担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主体责任,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目标。自2022年起,每年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同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推进医共体建设。此外,将建设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层慢病筛防中心等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队伍建设纳入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事项,全省上下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基层卫生优先发展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二、县域“龙头”建设全面加强。推动县医院深入开展国家“千县工程”综合能力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县级医院转设三级医院,县医院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推荐标准达标率均达100%,连续四年位列全国第一位,三级县医院从2015年的39家增加到80家。深化结对帮扶,组织16家大型三甲医院结对帮扶医疗资源薄弱地区15个县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向帮扶医院派出管理和技术骨干3573人次,开设名医(名师)工作室91个,帮助开展新技术286项、修订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等制度384项。大力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水平。建成县级胸痛、卒中、创伤、新生儿、孕产妇救治中心共445个,促进危急重症救治同质化、规范化,提高救治成功率。孕产妇死亡率4.39/10万、婴儿死亡率1.82‰,控制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三、基层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在全国率先推进社区医院、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创新建成社区医院453家、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200家;率先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等级建设,建成基层特色科室1200个、五级中医馆259个,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推进基层专家工作室(联合病房)建设,推动上级医院专家长期下沉基层服务,全省基层机构建成专家工作室1673个、联合病房开放床位7325张。依托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编制推广13个基层常见病综合防治指南。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领办比例达95%。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省一般人群签约率47.4%,重点人群签约率80.7%。2023年由二三级医院下转患者较去年同期增长13.8%,由基层上转患者较去年同期增长2%。县域医共体建设地区基层机构门急诊量占比67.76%、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65.51%,较2019年分别提高4.22个、1.05个百分点。
四、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壮大。持续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通过采取招聘培养等“七个一批”办法、全面推行卫生人才“县管乡用”、遴选基层卫生骨干人才等措施,发展壮大基层卫生队伍。2023年完成定向医学生招生1974人,招生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建成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149个,针对基层全科医生、护理、乡村医生分类推广适宜卫生技术。近5年全省基层卫生人员增加7.73万人,占卫生人员总数比例由2015年33.01%提高至36.3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3个百分点。
五、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强化全省各地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改造,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提档升级,建成省统一的影像云平台。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并向村卫生室(站)延伸,推动上级医院专家优质服务、技术、管理等资源下沉。同时,加快推进县域建立统一管理运行、上下协同、医防融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构建省统筹的区域全面健康信息平台。今年,我委组织专家分别现场调研东台市、滨海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中心建设情况,启动全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业务规范、建设指南和数据标准”的统一编制工作。主要借鉴东台市等地的经验做法,先期编制县域医共体审方、影像、检验和心电等4个中心的《基本业务规范》、《技术指南》和《数据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展其他信息中心标准编制工作。
六、医保政策保障不断完善。一方面,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调动医共体建设积极性。2019年起,试点将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医共体作为医保结算单位纳入总额预算管理,实行医共体医保资金“总额预算、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2021年,探索对实行“六统一”的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坚持合理超支分担原则,落实结余留用政策,形成内部激励机制,调动县域医共体积极性。另一方面,完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基层就医。实行差异化的支付政策,鼓励参保人员利用基层医疗服务,规定在基层就医的,个人自付比例可分别比二三线医院低15%、25%;对严格执行转诊程序的,其住院起付线实行累计计算,由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其在基层医疗机构收取的起付线累加到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此外,指导各地结合当地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现状,完善本地基础病组(种)目录,实行统筹地区内同病同价结算,助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协同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在破解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难题上持续发力,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水平,创新资源整合,深化医防融合,为城乡居民就近就便提供更多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为建设高品质健康江苏夯实基层卫生基础。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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