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863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1-18
赵新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医共体高质量发展,保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管局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省委一号文件连续5年将县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列为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省已组建县域医共体157个,在全国率先实现医共体建设以县区为单位全覆盖。
东台市在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的做法得到国家卫健委的充分肯定。今年3月,我省在东台市召开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重点推介东台市在体制、编制基本保持不变,财政投入没有显著增加的情况下,聚焦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以信息化为重点、医保基金总额打包付费为关键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经验做法。2024年,国家卫健委在我省东台市连续举办三期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政策培训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东台经验做法。
一、在医共体运行机制完善上,2023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创新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同年,在全国率先出台《江苏省基层卫生条例》,从法治层面保障和推进医共体建设。今年3月,为落实国家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委邀请省委编办、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在东台市召开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4年度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围绕建立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实化职责任务分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二、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上,自2022年起,每年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核心指标动态监测分析,推动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整体提升,确保百姓能够就近就便获得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今年,我委按照国家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工作要求和省委农办建议,拟定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定量指标)”具体评分细则,已报省委农办审定。
三、在加大资金投入保障上,2019年至2023年,我省各级财政共支出1295.5亿元,直接用于保障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发展,年均增幅5%;共支出1453.7亿元,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年均增幅25.8%;共支出1687.2亿元,年均增幅6.9%,支持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年均增幅6.9%。一是每年统筹资金支持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临床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卫生人才培养、医疗机构建设设备配备、公共卫生等工作等;二是组织支持各地积极申报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累计下达入选城市补助资金5.6亿元,各地可将资金统筹用于支持市、县级公立医院发展等工作;三是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024年达到年人均不低于700元,高于国家标准30元,并在年初预算中安排60亿元对各地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四是逐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2024年达到年人均不低于103元,高于国家标准9元,并在年初预算中安排9亿元支持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实落细;五是每年安排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四、在完善医共体激励措施上,对已经实现“六统一”的县域医共体,坚持总额预算下以DRG/DIP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指导各设区市试点探索对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实施总额打包付费,鼓励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直接结付医保基金。医共体付费总额由医共体内各单位结算数据汇总形成,结余基金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个人自付比例可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25%”。“实行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对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降低医保支付比例;对严格执行转诊程序的,其住院起付线实行累积计算,由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的,其在基层医疗机构收取的起付线累加到上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中,由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到基层医疗机构康复、治疗的,免收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注重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间的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及时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衔接,促进患者合理分流;改革价格管理体制,下放病房床位、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类、物理治疗、康复、中医、眼科治疗与手术、口腔治疗与手术、精神卫生服务、体被系统治疗与手术等项目定价权至设区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供给;完善“一般诊疗费”价格政策,建立规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模式,推动基层医疗服务延伸。
五、在建立健全区域信息一体化上,强化全省各地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标准化改造,推进基层卫生信息化提档升级,建成省统一的影像云平台。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推广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会诊、远程影像等实现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并向村卫生室(站)延伸,推动上级医院专家优质服务、技术、管理等资源下沉。同时,加快推进县域建立统一管理运行、上下协同、医防融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构建省统筹的区域全面健康信息平台。今年,我委组织专家分别现场调研东台市、滨海县县域医共体信息化中心建设情况,启动全省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业务规范、建设指南和数据标准”的统一编制工作。主要借鉴东台市等地的经验做法,先期编制县域医共体审方、影像、检验和心电等4个中心的《基本业务规范》、《技术指南》和《数据标准》,在此基础上开展其他信息中心标准编制工作。
当前,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仍然面临不少矛盾困难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研究协商解决。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一是持续推动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纳入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压实各地政府部门主体责任;二是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加强调研指导,协调推进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三是督促指导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人员下沉派驻服务要求,促进人员、技术、服务、管理等优质资源下沉;四是进一步发挥基层特色科室省级孵化中心功能,持续推动基层特色科室扩面提质;五是持续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能力,在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提升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力量。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jw.jiangsu.gov.cn/art/2024/8/16/art_59524_1132667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