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餐饮调研网!

  • 当前位置: 首页 > 餐饮服务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就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协 时间:2023-09-24

      记者日前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国家医保局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共8章36条,对定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进行明确。其中,不予受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的情形包括:未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发生的护理服务费用不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申报材料不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长期护理保险不予受理评估的情形。

      《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共5章26条,对定点评估机构确定、定点评估机构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明确。

      据悉,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体系补短板的重大制度安排。目前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已覆盖49个城市,截至2022年底,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9亿,累计有195万人享受待遇,累计支出基金624亿元。(记者彭韵佳、沐铁城)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309/t20230922_402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