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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山县局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 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6-05

      霍山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部署,深入开展“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活动,深化拓展优化审批服务创新举措,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司法处置难题,便利破产企业注销,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提请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谋划、研究、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明确对长期欠税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清算。成立专班。提请县政府成立由法院、市场监管、税务、开发区工委组成的县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细化举措。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改革试点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强制清算企业甄别机制。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强制清算程序初期对企业整体情况开展精细化甄别工作。就摸排的重点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发展前景、社会影响等问题进行调研、认定,确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企业名单。建立强制清算协调联动机制。建立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等工作机制,通报会商解决清算工作难题,统筹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注销登记、费用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处置依法稳妥开展。建立强制清算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政务和司法数据资源整合力度,由市场监管、税务和法院等部门联合开展动态数据监测,及时互通信息,实现数据共享,构建起环节少、用时短、流程优的破产清算办理高效运行机制,便利强制清算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加快推进落实。全面甄别到位。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已分别对全县已吊销未办理注销登记和长期欠税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排查、梳理,认真开展甄别工作。确定试点企业。经市场监管、税务、法院三部门信息互通,由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吊销未注销企业安徽明发轻钢龙骨有限公司作为强制清算试点企业;由税务部门确定长期欠缴房产、土地税且已不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安徽强森竹业有限公司为破产清算试点企业。并分别于4月18日、24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清算申请。依法强制清算。针对两家破产清算试点企业,法院制发《民事裁定书》,对强制清算申请予以受理,并分别于4月24日、26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目前,案件已分别指定管理人,按照相关程序正在推进中。待法院出具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等法律文书材料后,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dszc/149451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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