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4-08-03
为填补即食鲜切水果市场监管领域空白,进一步规范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池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池州实际,在全省率先出台《池州市即食鲜切水果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共分为13条,主要聚焦即食鲜切水果的制售过程,在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切分操作、包装贮存、标签标识、销售配送等6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实操性强的指导意见。
《规范》明确指出,经营现场制作的即食鲜切水果,应设有鲜切操作台(操作区),并与其他食品处理功能区有明显分区或隔离。同时,鼓励销售即食鲜切水果时,在容器外表面或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原材料产地、分切时间、具体制作时间、贮存条件等信息,并根据产品特性、包装特点和售卖形式,鼓励设置最佳食用期限。
下一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规范》推广与实施,让这一创新举措能够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推动即食鲜切水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夏季水果食品安全。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dszc/149544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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